陕西杨秀莲含冤离世 女儿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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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卫彩霞和母亲杨秀莲二零零二年因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母亲杨秀莲出狱后仍一直遭骚扰,于二零零八年含冤离世。卫彩霞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现年五十三岁的卫彩霞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一九九六年,我的婚姻发生了变故,我整日愁眉苦脸,闷闷不乐,生活在痛苦之中,那时思想中经常反映出就是: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人活着为什么这么痛苦?想不明白时,轻生的念头时时在伴随我。

一九九八年十月,我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大法使我了悟人生真谛,使我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之路。从此我不再迷茫、痛苦,走出人生的低谷。

二零一二年,前夫患肝癌,我放下对他的恨。去照顾和帮助他,并把他接回家中照顾,病情严重后,又到医院陪护他,这一切都让他很感动和内疚,并真诚的向我道歉,恳请我的原谅。三个月后,他在无痛苦的状态下去世。并且,他的后事都是我一手操办的。这件事在我们单位反响很大,大多人都被我的善良和宽容所感动。

母亲杨秀莲遭迫害含冤离世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母亲杨秀莲六十多岁,她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还没有走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警察抓走,后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看守所迫害一个月。

酷刑演示:开飞机

二零零二年三、四月,我们母女俩因传播法轮大法真相被绑架。在看守所遭受种种非人折磨和凌辱。国保大队马平安和看守所女警门全秀暗示吸毒卖淫犯张丽等人用流氓手段侮辱我母亲,长时间对我母亲体罚,不让睡觉,让她长时间呈飞机状,直到头晕目眩栽倒在地;她们还用两个梳子合在一起夹我母亲的十个手指,直到失去知觉。那伙吸毒者拿板鞋轮流打我母亲的臀部,臀部严重瘀血变成青紫色;吸毒犯张丽还用拳头猛击我母亲的嗓子、喉部,致使我母亲几个月不能说话;留下气管炎、哮喘症,最令人发指是,吸毒犯张丽、古丽君、刑事犯张素华等多人把我母亲拉成大字形,脱光衣裤,把牙刷伸入阴道进行凌辱,直到牙刷上沾满了鲜血。同时,刑事犯蔡晓华、唐红美各站一边,用手掐乳头,直至乳头血迹斑斑。我母亲无力的挣扎着、痛苦的呻吟着……这时她们才住了手。

酷刑演示:牙刷捅刷下身

我在看守所也遭受了毒打、飞机式、三点一线(脚尖、胸、鼻子同时贴墙)、长期罚蹲等体罚。此次,我被非法劳教三年,我母亲被非法劳教两年。一年后,我们两人同时被送到陕西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我们遭洗脑、逼做奴工。

二零零四年元月,母亲从陕西女子劳教所出狱时骨瘦如柴,行动迟缓。回家后,她仍然被监控,还不放心,我单位汉中供电局领导让我妹妹卫彩玲放下工作在家陪我母亲,如果我母亲再有什么事,就扣我妹妹的工资。我母亲在家无宁日这种环境下,长期身心疲惫,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我母亲带着身体的伤痛和心中的冤屈含冤离世。

她去世的头两个月,国保大队大队长马平安等人还到家里非法搜查,骚扰她老人家。

本人遭迫害经过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晚,汉台区国保大队的人在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的人和我单位领导(吴自录)的陪同下,我被他们带走,非法拘禁在汉台区人民路人民旅社十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我正在单位上班,汉中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李有志、熊洪波、余静等人把我带走,非法关押到汉中市看守所,一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后来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回家。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早,我正在单位上班,汉中汉台区国保大队马平安、教导员裴光明、李有志等人出示传唤证,叫我签字,后被带到汉台区国保大队办公室非法审讯,我不说话,教导员裴光明就威胁我,说要把我送到看守所,我还是不吭声,晚上大约十点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被单位汉中供电局物业公司领导常跃进、公安科张军平和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黄主任(主管迫害法轮功)骗到单位,被强行送往望乡法制教育学校(洗脑班),原来的民兵训练基地,强制洗脑。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我正在办公室坐着,我单位领导常跃进和汉中汉台区北关办事处黄主任(主管迫害法轮功)进来对我说让我去学习,实质上是洗脑。我和他们说我不去,我正在装修房子没有时间,而且我女儿怀孕期间也需要照顾。北关办事处黄主任根本不听,我怎么说也不行,后来我被几个人连拉带推强行塞进汽车拉走,被送往铺镇皂树村非法拘禁一个月。

二零零三年三月到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在陕西女子劳教所被强制性奴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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